由于施肥要求与
农药的灭草、防病和治虫的要求常不能完全统一,因而目前以
肥料为载体的农药主要是各种除草剂,杀虫剂较少,杀菌剂则由于其有效条件不宜与肥料的肥效相配合而应用更少。目前药肥尚无固定搭配的大批量定型产品,只有在农业机械发达,又普遍使用除草剂的国家和地区应用较多。我国各地农业生产条件不同,不可盲目推广药肥合剂,应根据不同农业区域的生产条件及作业需求选择合理的技术措施。农药肥料直接混合使用,要根据农业生产的需要以及农业生产条件、农药及肥料种类等因素合理选择,不可盲目将两者一起施用,否则起不到应有的效果,甚至产生不良作用,造成严重损失。
药肥是否可合二为一进行使用,应注意几个问题:药肥应用种类的选择,要根据农业生产的需求进行,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浪费;两者联合使用,发挥综合效果,但不可影响药肥的植保及营养效果;在两者混配使用时,药与肥的理化性质一般不发生变化,直接混用前,最好进行简单的混配试验,一旦发生沉淀、浑浊、絮状物等情况,则不能混用;两者混用后既要发挥药效、肥效,又不能对作物产生不利影响,如一般叶面肥料和农药中均使用一定量的助剂,在两者直接混合时需要重视助剂的相互协同效应,避免两者配合产生叶面伤害的现象。肥料与农药的使用时间和部位必须一致。
农药肥料的施用时间与施肥深度须考虑到肥效和药效的充分发挥。
一般基肥施用时宜稍浅,追肥时主要用在苗期.液体农药肥料也可采用液面喷施。药肥施用,宜在早晨或傍晚无风时进行,以避免高温蒸发,降低药效和肥效。